第2章 溃兵来者不善
第002章
李信站在沟沿上,手里攥着半坛子石灰。
风从北面刮过来,吹得他儒衫的衣摆猎猎作响,他忽然想起后世一个朋友说的话,那朋友是搞生物的,说人在极端危险的时候,肾上腺素会飙升,力量、速度、反应都会比平时高出好几倍。
他在救援的时候,亲眼见过一个奇迹,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,出了车祸,汽车飞出悬崖,他的十一岁的女儿压在车底下,他居然把重达两吨的汽车抬了起来。
李信不知道自己的力气为什么比后世大了那么多,可明明这具身体,无论是肌肉含量,还有身材,都不如后世的那具身体。
这是肾上腺素能解释的吗?但那一刻,他没有时间思考这些无聊的问题。
两匹马冲到十步之内的时候,他左右开弓,把剩下的石灰粉分别扬了出去。
北风帮了大忙,白粉像两团雾,准确地扑在那两名骑兵脸上。
他们丢下弯刀,伸手去捂眼睛,战马失去了控制,从李信身边冲过去几步远,才停下来打转。
李信没有犹豫。
他弯腰捡起地上那柄长矛,双手握住矛杆,像在救援队训练时投掷鱼叉刺野猪那样,拧腰,送肩,抖腕。
长矛飞出去,扎进其中一名捂着眼睛的骑兵的咽喉。
“噗。”
像刀捅进西瓜,毫无迟滞的感觉。
那骑兵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,血从矛杆旁边涌出来,他整个人从马背上往后仰,一条腿还挂在马镫上,被受惊的战马拖着跑了十几步,才摔在地上不动了。
李信站在原地,大口喘气,他又捡起一把弯刀。
剩下那名捂着眼睛的骑兵已经从马上滑了下来,正跪在地上,一只手捂脸,一只手胡乱挥舞。
李信绕到他背后,弯刀搁在他颈侧,轻轻一拉。
毫不费力,弯刀割破了这名建奴的喉咙同,温热的血溅了他一脸。
他弯下腰,干呕起来。
胃里什么都没有,呕出来的只有酸水,混着血,一滴一滴落在冻土上,瞬间凝成暗红色的冰珠子。
他的手在抖,整个人都在抖,像十公里越野,身体被掏空的那种感觉。
李小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爬出了干沟,跑过来攥住他的袖子。她的手也在抖,但她的声音也在颤抖:“大哥……大哥你没事吧?”
李信抬起头,满脸是血,他刚刚想张嘴,不知道哪里来的血,流进他的嘴里,他想说没事,可话到嘴边变成了一声干笑:“我……杀人了!”
李小暖攥紧了他的袖子,坚定地道:“你不杀他们,他们就杀我们。”
就在这时,另外两名骑兵,策马站在五十步开外,他们死死盯着李信,缓缓拿起弓箭,搭箭上弦。
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奇怪感觉,涌上李信的心头,他手中的弯刀,朝着五十步外的建奴甩去。
弯刀打着璇儿,如同金轮法王的轮子,飞向其中一名建奴。
这名建奴难以置信,一个人怎么可能把一柄弯刀扔出五十步之外?
然而,这名叫达哈苏的拨什库被弯刀削去了脑袋,斗大的脑袋飞出三四步之外,鲜血从他的胸腔里喷出来,如同喷泉一样。
最后那名建奴,没有把他手中的箭射出去,他转而看着达哈苏,这是一位被拨什库耽误的白巴牙喇兵。
他是拥有着超越白巴牙喇兵的实力,因为做了军官,没有披上那象征着勇士荣誉的白甲。
然而,达哈苏却被这名穿着儒衫的读书人,用一柄弯刀,在五十步之外斩首。
这是什么样的实力?
萨哈齐纵横沙场二十多年,只见过一次,那是那名叫卢阎王的宣大总督身上见过,他一柄偃月刀,轻轻一挥。
三名千里挑一的白巴牙喇兵被他一刀枭首。
这是大明最猛的勇士卢阎王的实力,然而,这名满身血污的读书人,恐怕也有卢阎王的实力。
萨哈齐咽了口唾沫,他不再迟疑,不再犹豫,他拨转马头,抽了一鞭子,沿着来路跑了。马蹄声渐远,渐弱,最后被风声吞没。
李信的膝盖一软,差点跪下去,被李小暖死死架住。
四周的流民开始哭起来,哭声稀稀拉拉的。
李信终于可以站起来了,他心口有什么东西在慢慢往下沉,沉到很深很深的地方去。
他只知道一件事。
他回不去了。
这个世界,这个遍地死人,人吃人的世界,他回不去了。
可他不想死,他要活下去,只有一条路可以走。
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,双手还在抖,他攥紧拳头,坚定地道:“走吧!”
李小暖一脸茫然:“干啥?”
“把能用的东西都收了。”
李信走过去,开始摸尸。
李信蹲在一具尸体旁边,手伸进建奴的棉甲内侧摸索着,解下皮扣,脱下尸体身上的铠甲,然后就是皮囊、碎银、火镰、干粮袋。
“大哥!”
李小暖从旁边跑过来,手里捧着个水囊,压低声音道:“你先喝口水。”
李信接过水囊,仰头灌了一口。
水是凉的,带着皮囊的膻味,还有牛奶的腥味,可水滑过喉咙的时候,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嘴唇已经干裂出血了。
“收了多少?”
“四副甲,三支长枪,一把长矛,三把弯刀,四张弓,六个壶箭,还有……”
李小暖从背上放下一个布包,沉甸甸的,打开一角,里面黄白交错,用更小的声音道:还有……这个。”
李信伸手接过,感觉着重量,约莫十三四斤,这是十三四斤金银和首饰。簪子、耳坠、镯子、玉佩、金步摇,还有几个成色不错的银锭。
他忽然想起什么,抬头扫视四周,那些流民正稀稀拉拉地从沟里爬出来,有的人在哭,有的人在翻找亲人的尸首,更多的人就那么站着,一动不动,像被抽离灵魂的尸体。
“把这些东西收好,别让人看见。”
李信瞬间想起历史上,自崇祯十二年以后,大明的流寇进入了低谷期,就连李自成也被打得仅剩二十八骑。
他要活下去,必须有钱。
在大明,银子就是钱,就是他和妹妹李小暖活下去的本钱。
李小暖点点头,不动声色地道:“那边一伙人,看着不像流民。”
李信循声望去。
官道南面,大约百步之外,稀稀拉拉走过来二十几个人,那些人虽然也穿着破衣烂衫,可走路的姿态不一样。
胸口挺得直,膀子甩得开,腰里鼓鼓囊囊,脚下踩的是靴子,不是草鞋,也不是布鞋,有人腰间挂着刀,有人肩上扛着长枪,虽然兵刃都包着布,可那形状瞒不过人。
没有整齐的铠甲,带着兵刃,那就是……溃兵。
李信慢慢站起来,弯刀入鞘,插进腰带里,又捡起那柄长矛,拄在地上。
他浑身是血,脸上血痂已经凝成了暗红色,只是他的双眼,此刻亮得吓人,就像饥饿的狼。
那伙溃兵越走越近,他们呈扇形,向他包围而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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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信站在沟沿上,手里攥着半坛子石灰。
风从北面刮过来,吹得他儒衫的衣摆猎猎作响,他忽然想起后世一个朋友说的话,那朋友是搞生物的,说人在极端危险的时候,肾上腺素会飙升,力量、速度、反应都会比平时高出好几倍。
他在救援的时候,亲眼见过一个奇迹,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,出了车祸,汽车飞出悬崖,他的十一岁的女儿压在车底下,他居然把重达两吨的汽车抬了起来。
李信不知道自己的力气为什么比后世大了那么多,可明明这具身体,无论是肌肉含量,还有身材,都不如后世的那具身体。
这是肾上腺素能解释的吗?但那一刻,他没有时间思考这些无聊的问题。
两匹马冲到十步之内的时候,他左右开弓,把剩下的石灰粉分别扬了出去。
北风帮了大忙,白粉像两团雾,准确地扑在那两名骑兵脸上。
他们丢下弯刀,伸手去捂眼睛,战马失去了控制,从李信身边冲过去几步远,才停下来打转。
李信没有犹豫。
他弯腰捡起地上那柄长矛,双手握住矛杆,像在救援队训练时投掷鱼叉刺野猪那样,拧腰,送肩,抖腕。
长矛飞出去,扎进其中一名捂着眼睛的骑兵的咽喉。
“噗。”
像刀捅进西瓜,毫无迟滞的感觉。
那骑兵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,血从矛杆旁边涌出来,他整个人从马背上往后仰,一条腿还挂在马镫上,被受惊的战马拖着跑了十几步,才摔在地上不动了。
李信站在原地,大口喘气,他又捡起一把弯刀。
剩下那名捂着眼睛的骑兵已经从马上滑了下来,正跪在地上,一只手捂脸,一只手胡乱挥舞。
李信绕到他背后,弯刀搁在他颈侧,轻轻一拉。
毫不费力,弯刀割破了这名建奴的喉咙同,温热的血溅了他一脸。
他弯下腰,干呕起来。
胃里什么都没有,呕出来的只有酸水,混着血,一滴一滴落在冻土上,瞬间凝成暗红色的冰珠子。
他的手在抖,整个人都在抖,像十公里越野,身体被掏空的那种感觉。
李小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爬出了干沟,跑过来攥住他的袖子。她的手也在抖,但她的声音也在颤抖:“大哥……大哥你没事吧?”
李信抬起头,满脸是血,他刚刚想张嘴,不知道哪里来的血,流进他的嘴里,他想说没事,可话到嘴边变成了一声干笑:“我……杀人了!”
李小暖攥紧了他的袖子,坚定地道:“你不杀他们,他们就杀我们。”
就在这时,另外两名骑兵,策马站在五十步开外,他们死死盯着李信,缓缓拿起弓箭,搭箭上弦。
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奇怪感觉,涌上李信的心头,他手中的弯刀,朝着五十步外的建奴甩去。
弯刀打着璇儿,如同金轮法王的轮子,飞向其中一名建奴。
这名建奴难以置信,一个人怎么可能把一柄弯刀扔出五十步之外?
然而,这名叫达哈苏的拨什库被弯刀削去了脑袋,斗大的脑袋飞出三四步之外,鲜血从他的胸腔里喷出来,如同喷泉一样。
最后那名建奴,没有把他手中的箭射出去,他转而看着达哈苏,这是一位被拨什库耽误的白巴牙喇兵。
他是拥有着超越白巴牙喇兵的实力,因为做了军官,没有披上那象征着勇士荣誉的白甲。
然而,达哈苏却被这名穿着儒衫的读书人,用一柄弯刀,在五十步之外斩首。
这是什么样的实力?
萨哈齐纵横沙场二十多年,只见过一次,那是那名叫卢阎王的宣大总督身上见过,他一柄偃月刀,轻轻一挥。
三名千里挑一的白巴牙喇兵被他一刀枭首。
这是大明最猛的勇士卢阎王的实力,然而,这名满身血污的读书人,恐怕也有卢阎王的实力。
萨哈齐咽了口唾沫,他不再迟疑,不再犹豫,他拨转马头,抽了一鞭子,沿着来路跑了。马蹄声渐远,渐弱,最后被风声吞没。
李信的膝盖一软,差点跪下去,被李小暖死死架住。
四周的流民开始哭起来,哭声稀稀拉拉的。
李信终于可以站起来了,他心口有什么东西在慢慢往下沉,沉到很深很深的地方去。
他只知道一件事。
他回不去了。
这个世界,这个遍地死人,人吃人的世界,他回不去了。
可他不想死,他要活下去,只有一条路可以走。
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,双手还在抖,他攥紧拳头,坚定地道:“走吧!”
李小暖一脸茫然:“干啥?”
“把能用的东西都收了。”
李信走过去,开始摸尸。
李信蹲在一具尸体旁边,手伸进建奴的棉甲内侧摸索着,解下皮扣,脱下尸体身上的铠甲,然后就是皮囊、碎银、火镰、干粮袋。
“大哥!”
李小暖从旁边跑过来,手里捧着个水囊,压低声音道:“你先喝口水。”
李信接过水囊,仰头灌了一口。
水是凉的,带着皮囊的膻味,还有牛奶的腥味,可水滑过喉咙的时候,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嘴唇已经干裂出血了。
“收了多少?”
“四副甲,三支长枪,一把长矛,三把弯刀,四张弓,六个壶箭,还有……”
李小暖从背上放下一个布包,沉甸甸的,打开一角,里面黄白交错,用更小的声音道:还有……这个。”
李信伸手接过,感觉着重量,约莫十三四斤,这是十三四斤金银和首饰。簪子、耳坠、镯子、玉佩、金步摇,还有几个成色不错的银锭。
他忽然想起什么,抬头扫视四周,那些流民正稀稀拉拉地从沟里爬出来,有的人在哭,有的人在翻找亲人的尸首,更多的人就那么站着,一动不动,像被抽离灵魂的尸体。
“把这些东西收好,别让人看见。”
李信瞬间想起历史上,自崇祯十二年以后,大明的流寇进入了低谷期,就连李自成也被打得仅剩二十八骑。
他要活下去,必须有钱。
在大明,银子就是钱,就是他和妹妹李小暖活下去的本钱。
李小暖点点头,不动声色地道:“那边一伙人,看着不像流民。”
李信循声望去。
官道南面,大约百步之外,稀稀拉拉走过来二十几个人,那些人虽然也穿着破衣烂衫,可走路的姿态不一样。
胸口挺得直,膀子甩得开,腰里鼓鼓囊囊,脚下踩的是靴子,不是草鞋,也不是布鞋,有人腰间挂着刀,有人肩上扛着长枪,虽然兵刃都包着布,可那形状瞒不过人。
没有整齐的铠甲,带着兵刃,那就是……溃兵。
李信慢慢站起来,弯刀入鞘,插进腰带里,又捡起那柄长矛,拄在地上。
他浑身是血,脸上血痂已经凝成了暗红色,只是他的双眼,此刻亮得吓人,就像饥饿的狼。
那伙溃兵越走越近,他们呈扇形,向他包围而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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